最近,《新闻坊》同心服务平台收到了一位上海市民张阿姨的手写求助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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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封两页纸的信件中,她一边吐露着自己难受、郁闷的心情,一边又恳请我们为她的个人信息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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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郁闷的源头,则是来自于一位“难搞”的邻居!和她有类似感受的其实还有同小区多位居民。究竟他们遇到了什么事?
张阿姨搬迁到嘉定区江桥二村至今有二十多年,这些年来,5楼的一户邻居时不时会从家里往下扔生活垃圾,她和其他邻居、居委、物业都去沟通过,还报过案,但是都苦于没有证据,无济于事,甚至有人还被对方反过来威胁,说他家路子粗,小心报复。
就在张阿姨写信之后,张阿姨的女儿也想了办法,她通过自家的车上的摄像头,拍到了楼上邻居多次的高空抛物行为。
监控画面显示,五楼的这户居民,仅今年7月就有高抛6次,前天晚上9点至10点半之间更是捕捉到了3次高抛。7月30日中午,车载摄像头再一次捕捉到她高抛的情景。
7月31日上午,记者来到了监控视频中的江桥二村3号楼,发现1至4楼门窗紧闭,唯有五楼一户居民晒出了衣物。
4楼居民金女士说,就他们家敢晾衣服,没有别人敢晾, 我们2楼到4楼不敢晾衣服的。
一位在小区内工作了11年的保洁阿姨表示,这块区域的脏乱情况在小区内"绝无仅有"。
小区保洁郭阿姨说,玻璃瓶也扫到过,天天有天天有,我就天天扫,讲过了还有。有一次我在下面,还砸到我的帽子了,然后我一看她把窗户关上了。
在小区中,记者向几位居民打听了一下,发现3号楼5楼一户居民高空扔垃圾,已是社区里人尽皆知的"秘密"。大家曾多次对5楼的邻居好言相劝,但都碰了钉子。
6楼居民刘先生说,这么多年了我住在这里,(这户邻居)一直都楼前楼后扔垃圾的,也砸到包括我在内的好多邻居,就是不讲理,威胁邻居说“我女婿是派出所的,你要不老实就抓你走。”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告诉记者,她被扔垃圾的这户人家警告过。
居民:她曾经警告过我的,如果你再敢说我(高抛垃圾),我就让你日子也过不下去,像对待原来房东一样对待你,我原来(上家)房东她就是因为住不下去搬走了。
求助人张阿姨说,她看到别人就说,家里路子很粗的,你们对我没办法的,居委说(这个人在)你们(小区里)有名的,没办法解决。
好言相劝,却碰到对方抱着这种“鱼死网破”的态度,邻居们都怕得退避三舍,只能一忍再忍。
事实上,属地江宁社区居委对此事也是了解的,也曾多次上门做过工作、并向业委会提议,安装摄像头来取证,但因经费问题,没能推进。现在的监控画面,也是大家实在是忍无可忍,想到了用车载监控取证,在这个月才拍到证据。
记者和属地居委、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共同来到涉嫌高空抛物的5楼这户人家上门核实情况,对方不仅不承认,还诉起了苦。
5楼居民说:不扔的,我不太扔的,我的身份你都去看看,我工厂里也做的,你去调查下好吧,然后再和我说。我这个人不会是不讲道理的人。家里我就只有一个女儿,我的女儿公安局里做的,她的思想也没有这么差的。以前4楼和我吵架的,为这个垃圾也是搞不清楚,你抓住我吗?又没有,好像疑心病都疑到我头上。你看到我扔你喊住我,那我也算了,我也难为情的。没扔过,(冤枉我)你说气吗?
尽管对方咬定从来没有高抛行为,但是邻居们拍到的视频证据,已经提交给了城管,待城管核实后,有待后续进一步处理。
法律界人士表示,就目前的情况来看,五楼这户居民的高抛行为,似乎还不足涉嫌触犯《刑法》,但根据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将对其予以罚款。
北京浩天(上海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明昊说,从目前情况来看,城管部门可以根据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第16条第四款的规定"禁止随意抛弃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",根据管理办法第42条的相关规定,可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限其改正,同时对个人可以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。
在走访了解中,我们也得知,这二十多年来,五楼这户邻居的高抛行为,也并不是一贯如此,此前,她还是收敛一些,频率没有这么高,最近几年,高空抛物乱扔垃圾的行为,才变得越来越频繁。
仅仅是上门劝说,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,目前看来收效甚微。一个人的行为,通常是他内心的外化表现,糟蹋自己的小区、让邻居提心吊胆,这一系列行为背后的内心动机,是否有人真正去了解过呢?
或许,居委可以从关心这户人家开始,把更多的善意传递到这个家庭里,用和气去化解戾气,换个角度、换种方法,去尝试改变眼下的僵局,当然,这一定需要时间和耐心。
(原标题为《20年了!邻居忍无可忍,这个上海阿姨:不老实就抓你走...》)